外附校友联谊会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燕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谈谈种族歧视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11#
刘俍 发表于 2009-3-29 11:00:54 |只看该作者

“微妙的种族歧视”,所描述的不是学者的主观感觉,而是在描述一种现实存在的社会现象。

衡量一个社会学概念正确与否,不可能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这如同十九世纪早期,美国的社会学领域许多学者甚至不会把种族歧视视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但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现象还是非常严重的。目前大家都在谈论美国的金融危机,那么有人能统计一下当前有多少经济学家认为当前美国的经济现象是金融危机呢?实际上是无法统计的,但不管有多少经济学家认为当前美国的经济现象是或不是金融危机,这种经济现象还是客观存在的。

美国有色人种的犯罪问题等等,当然是多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但其中种族歧视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因为种族歧视在美国社会生活中的历史演进,是造成犯罪社区环境(客观条件)的主要原因。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手上路

大大开心果儿

Rank: 1

12#
燕清 发表于 2009-3-29 18:08:17 |只看该作者
敬请学哥注意,学弟现在不是对种族歧视这个概念有异议,而是对学哥上面提出的“美国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大多数学者”这句话有疑问,学哥从何处得到“大多数学者”这个概念?
你来侃!我来侃!大家都来侃!你开心!我开心!外附人都开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3#
李协燕 发表于 2009-3-30 09:54:42 |只看该作者
基于刘俍学哥所说的:“美国有色人种的犯罪问题等等,当然是多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但其中种族歧视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因为种族歧视在美国社会生活中的历史演进,是造成犯罪社区环境(客观条件)的主要原因。”,在网上查了一些犯罪的根源跟种族歧视有什么关联的信息。查询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给自己”一个说法“:种族歧视是否真的是致使人犯罪(不管是什么肤色人种的)“相当重要“的原因?从我目前查到的信息看,刘俍学哥提供的社会学信息跟犯罪学的理论是不一致的。不一致的关键一点是:犯罪学里列举的数个原因中,不见种族歧视。
燕清和刘俍学哥的帖子,协燕都喜欢。这些帖子里的内容让人能去思考、去刨根问底,增进认知。赞一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14#
刘俍 发表于 2009-3-30 23:04:28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再跟燕清同学进一步解释一下。
所谓大多数的问题,如果依照你的这种量化统计才能确认的认识,那么我们一般所说的的“大多数”,在很大的范围内就根本不成立了。比如,大到“大多数中国人是反对台独的”,小到“外附的大多数同学对外附是很有感情的”,这些说法就都难以成立了,因为没有哪个统计资料可以明确支持这两个说法中的“大多数”是否具备数量上的意义。但是,上述两个说法中的“大多数”,依然是成立的。因为这是我们每个人在接触某个领域中相关现象时的切身感受。相当多的情况下,并不需要真正接触数量意义上的“大多数”,也可以通过某个领域内(如“外附同学”或“中国人”)反映出的一般普遍现象,在辩证逻辑上推导出“大多数”的结论。而如果拘泥于“大多数”这个词汇的数量意义,则在形式逻辑上就会导致抽象的“无限倒退”(也称无限倒推),最终形成诡辩。举例说明一下:“比如,你身后有一头老虎……”,“什么是老虎?”,“老虎是一种动物……”,“什么是动物?”,“动物是一种生命形态……”,“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命形态?”……这样的倒推可以无限地进行下去,直至论题完全异化为无实际意义的纯粹的形式逻辑辩论,彻底脱离与现实相关的辩证逻辑。
具体到我们所谈论的“微妙的种族歧视”,我之所以说是美国“大多数”社会学者的认识,是因为在我能接触到的美国社会学者和相关的文章,甚至在相关的课程内,反映出来的以后总普遍性的学术观念。请注意,这个“能接触到”,的数量和所处范围,至少是能反映该学术领域内学术动态的(如若干不同大学不同层次不同种族的,但都从事社会学研究和教学的)。同时,他们的观念向我传达的信息,也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孤立的观念,而是在该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群体观念。(邱惠芳老师给咱们讲数学上的勾股定理,这就不是邱老师个人的观念和研究成果,而是在向咱们反映整个数学界都公认的一个定理,也就是数学领域内的群体观念)。如果就这些学者对“微妙的种族歧视”的认同数量而言,我说“大多数”甚至都可算是留有余地了,因为反映到我所“能接触到”的范畴内,其实是100%!从我接触到的范围去展示整个学术领域,同时结合美国社会的现实,那么“大多数社会学者”(不是100%的)就是成立的,如同“大多数中国人发对台独”的推论一样。
李协燕同学与燕清同学是一个年级的么?恕我孤僻,认识其他年级的同学不够多。
你所说的
“种族歧视是否真的是致使人犯罪(不管是什么肤色人种的)相当重要的原因?”,与我所说的“种族歧视在美国社会生活中的历史演进,是造成犯罪社区环境(客观条件)的主要原因。”不是同一个话题。
种族歧视这个概念和现象本身,与社会犯罪行为本身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受到种族歧视的人,有犯罪的也有不犯罪的),所以犯罪学不可能将其作为导致犯罪的直接原因加以研究。但是,种族歧视是造成美国某种犯罪客观条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地说,美国犯罪率较高的黑人社区和某些有色人种社区的恶劣环境形成,与全社会范畴内存在着种族歧视有密切关系,这中间种族歧视是通过社会经济形态起作用的,而不是直接作用于犯罪者本身。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手上路

大大开心果儿

Rank: 1

15#
燕清 发表于 2009-3-31 00:13:4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刘俍学哥详尽耐心地讲解,这次彻底明白了,原来“大多数学者”的概念是一种像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一样的推论。

学哥是高年级的,怎么会和我们低年级小嘎蹦豆儿一起玩儿呢?所以不认识我们也再正常不过了。哈哈!我是73年入校德语班的,现在在德国,欢迎学哥有机会来德国玩儿。

你来侃!我来侃!大家都来侃!你开心!我开心!外附人都开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16#
刘俍 发表于 2009-3-31 00:47:38 |只看该作者
可别小看了这个“推论”,社会科学的许多结论,就是依靠这种推论得出的,大到哲学体系,小到少儿心理,都是经历这么一个推导过程。
咱们都是学过外语的,我在美国上学的时候,一天老师临时病假,换一个老黑人来代课。这老人家是学语言学的,那堂课就完全没如正题,听他一人给大家讲英语笑话了(代课不过是名义,其实什么都没讲)。他说你们不是都学过英语语法么?好吧,你们拿出任何一条语法规则来,我都能从现实的语言中给你们找出反证来,而且绝对都是用你们大家耳熟能详的英语。果不其然,再严密的语法到了这位老黑人口中,都成错误百出的了。最后快下课了,老黑人才来个点睛之笔告诉大家:语法的归纳总结,就是依据语言现象“推导”出来的!
你们年级我也有认识的,英语班的李龙,法语班的李少平,都是我在学校乒乓球队的队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7#
李协燕 发表于 2009-3-31 06:17:16 |只看该作者
谢刘俍学哥回帖的言语,注意到了学哥使用的一串铿锵的判断句式。祝愿学哥在种族歧视文化根深蒂固和存在着严重微妙的种族歧视的美国社会里,万事如意、不与那个社会里众多的种族主义者和具有种族主义情绪的人遭遇,不受到他们施予的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Best!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手上路

大大开心果儿

Rank: 1

18#
燕清 发表于 2009-3-31 14:31:31 |只看该作者

偶然读到一篇王朔的短文,调侃美国的,很幽默。贴上来供大家解闷儿。

美国是个理想社会 - 

 

美国是物质很丰富的国家,而且丰富到大家都很糜烂的程度。因为我小时候一直处于物质生活很贫乏的年代,我很希望能够糜烂一下,之后再精神空虚。因为从小就精神空虚说穿了是很没意思的事情。

那时候我记得我们家有一些美国兵用过的杓子,上面写着美国陆军“USA”。我妈妈去抗美援朝打过仗,这东西是她带回来的。

那些杓子质量非常好,都用的是非常好的钢,直到我女儿小的时候我们还曾经用这些杓子喂过好。而且,我母亲也曾经给我讲当年和美国人打仗的事情,讲自己吃美国罐头的感觉,这就给我一个美国兵吃得特好的印象。

我去美国半年就回来了。我是因为要在纽约出书,因此得到了美国方面的邀请。别外,当时我手头还握有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邀请,我结果没好意思去大学,我觉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纽约把书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于斯坦福,我就没去。

去了美国之后我就决定在那里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去了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和美国一些乱七八糟的城市,就是为了走走看看,这么做其实也就是为了将来能堵人家的嘴,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别人一说起哪儿哪儿,你说你去过,人家不会跟你多啰嗦了。

在美国,我在纽约和洛杉矶呆的时间比较长,觉得这两个城市很不一样。

洛杉矶这个城市真的让我大吃一惊。在洛杉矶,除了一些特别的色情场所之外,那里一到晚上天黑了之后,什么娱乐也没有,有时候我去一些美国内地城市,到了晚上八点多钟进城就找不到地方吃饭了,因为大家都睡觉了。

而 且美国人非常规矩,社会上非常井井有条,执法也很严,在国内我们都被人骂惯了,觉得人和人之间就应该互相不友好,可是我到美国之后觉得在那里真是好到得老对周围人说谢谢了,因为我在美国遇到的很多情况是你去找人办事,人家还对你极为客气。但是我非常不喜欢美国人爱在路上跟陌生人打招呼这一条,因为我英 语不好,他们一跟我打招呼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样一来,让我显得挺无理的。

你来侃!我来侃!大家都来侃!你开心!我开心!外附人都开心!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手上路

大大开心果儿

Rank: 1

19#
燕清 发表于 2009-3-31 14:33:44 |只看该作者

我作为一个外国人在那里也有安全感,原来我觉得美国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实那种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纽约的地铁让人形容成罪恶之渊,一开始我到那里都不敢坐地铁,老是坐出租车。后来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铁,觉得挺好的, 而且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呆着别人还挺害怕我的,可能他们把我当成越南人了,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我遇到的别外一件事情更能说明问题:有一天,我在曼哈顿世界贸易中心那里独自一人行走,那里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没人了。我看见对面有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我有些心慌,但没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们两人隔着两个 街口他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有用理想社会来做出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里的社会相对来讲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时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比如,我在那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报导,说是加州的纳税家庭每年要负担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负担他们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开销,这事要是搁在别处,谁干呀?

美 国确实让人开眼界。过去的我等于是一个井底之蛙,起码对古典的东西方艺术了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整天东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过去一直认为中国古代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明,起码在雕塑和绘画上是这样,但是在美国的博物馆里看了一些中国以前的东西,一下子把我过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觉得那 些东西还不错,和希腊的东西摆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碜。

在中国,我不太能够见到这些东西。偶尔见到一些张大千或者齐白石的画,但我认为那些东西不是很地道。

来说去,我在美国也没有做什么事情,我如果是一个画家或者是音乐家,我也许在创作上出现不了障碍。纽约那个地方有十几万诗人、十几万音乐家、十几万作家、 十几万演员,也就是说有几十万艺术家群居在一起,之所以聚集在那里是因为那里对人没有压迫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所有东西都是可能
你来侃!我来侃!大家都来侃!你开心!我开心!外附人都开心!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手上路

大大开心果儿

Rank: 1

20#
燕清 发表于 2009-3-31 14:35:18 |只看该作者

所有东西都是可能被艺术化的。到美国 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精神上的彻底自由,但是我归根结底是一个写中文小说的,是依赖文字吃饭的这样的人呆在美国会有点麻烦。

美国的中文是一个 非常杂的东西,是被台湾国语化了的中文。我倒是在那里曾经想过写一个比较长的东西,反正在那里住着也没人来打扰你,谁未经准许进了你家家门你不是都可以对他开枪吗?但是如果我在那里不看中文的东西,我的中文本身就不活跃,慢慢地,中文水平就会下降;但如果我看中文的东西,那里那些非常杂的台湾中文就会慢慢 地让我的语言背景做出改变,这样,我写出来的东西让中国大陆读者看起来就有隔膜感,起码会认为写的不是我们这里的事儿

我到美国之后因为英语不行,就去和大量的中国人接触,这些人很多都是我过去在国内就认识的,或者在国内有过一面之交的,其中甚至包括了我的一失踪了的中学同学,见了这么多人,我总的感觉是这么多年没见面,这些哥们全到美国来了。

我觉得中国最近几年在人才问题方面有些上吐下泄,好多人都被泄在美国了。美国就好比一个大便盆,什么都接着。

我 认识的一些作家现在也在美国生活,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美国基本上都没有写出更好的东西,我感觉他们的语言和文字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我所认识的作家阿城,他在美国为了保持自己文字的纯洁性,在那里呆了八年也坚持不学英语,他的这个努力还算好,但是也有点过分艰辛了。而有的作家在美国干脆就干起别的 事情了。

在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变得都守法了。我认识几个在国内都是坏人的人到美国生活之后都变得非常老实。我才一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你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会记你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大家都这么专门提醒我,就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 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一个潜在的犯罪份子了,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我想他们其实也想要你知道,在美国犯法之后,你别想托人帮忙

但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写作的人,如果那么老实、那么循规蹈矩其实也不行,这是让我很畏惧的地方,在中国,一个人有时候闹得无法无天其实有助于
你来侃!我来侃!大家都来侃!你开心!我开心!外附人都开心!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外附校友联谊会 ( 京ICP备5048890号 )

GMT+8, 2024-5-16 14:12 , Processed in 0.043204 second(s), 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