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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与“同”补充一点:不论是在大自然中还是在人类社会,好像有一条规律是共同的,即从局部的对立、针锋相对到整体的平衡与和谐。比如:在生物链的局部上,只有弱肉强食、你死我活,但对生物界这座金字塔的整体来说却是平衡、和谐的。又如在国家关系上,中、美在涉及到国家主权的台湾问题上是针锋相对,甚至不惜动用武力的,但在两国国家整体利益上是寻求和谐的。但说到人与人的关系,就复杂了,没有什么规律可循,只能是因人而异。因为人与人之间建立什么样的关系,要取决于个人的教养、性情、认知水平等等,但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是好的,在人的心中还有一个共识的。
这篇文章立论的基础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是“和”,不是“同”。这个论点只涉及了自然规律的一个方面但却忽略了自然规律的另一个方面: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国内前一段关于狼和狗的两本书,反映的正是人类社会希望从自然规律中汲取经验的愿望,而且狼和狗的天性,反映的也正好是人类社会中两种人遵循的生存法则。其实人类社会可以向大自然学习许多东西,况且人类就生活在大自然中。自然规律是最完善的,片面地强调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必然走向自相矛盾。正如老子所说:道可道,非常道;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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