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许多法律规定,严格禁止种族歧视。比如,房主出租房子如果拒绝有色人种,房客可以到法院控告;公司商号、餐馆、旅店、公共娱乐场所,如果歧视不同肤
色顾客,都将受法律制裁,包括罚款、赔礼道歉、纠正错误等等。对于公开散布种族歧视言论,美国公众是不能容忍的。记得美国参议院共和党领袖换了人,原因是
前任领袖洛特,在庆祝老参议员瑟蒙德百岁生日聚会上说:“如果瑟蒙德1948年大选时出任总统,美国现在的情况会更好。”瑟蒙德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当年竞
选的唯一政纲是坚持实行种族隔离政策。洛特赞扬瑟蒙德,等于赞扬种族隔离政策,这就激怒了美国广大民众,抨击谴责之声四起,最后
据我一位在美国工作多年的朋友讲, 在美国邻居之间,黄、白、黑、棕色人都有,大家相安无事,和睦相处。经常接触的邮局、移民局、国税局、社会安全局等机关,职员中有色人种竟然比白人还多(因为美
国政府机关的一般小职员,工作稳定,福利待遇好,有色人种视为“美差”;但是,工资水平比私人公司低,升迁机会也少,所以白人并不太喜欢)。
奥巴马能当选美国总统的事实,充分体现了一点,就是美国现在应该是世界上种族歧视最少的国家。欧洲比不上,亚洲更比不上。试想,德国人能接受一个黑人移民当联邦
日本人能接受一个南美移民当首相吗?中国人能接受一个西藏人当国家主席吗?
另外,种族歧视的行为和言论在西方国家都是违法的。就是在中国的香港,也同样是违法的。请看下面消息:
“為保障香港逾34萬名少數族裔人士,《種族歧視條例》2008年3月通過。
提供服務、選舉、聘用及參加會社六個範疇種族歧視。語言歧視豁免則遭否決,任何種族歧視、種族騷擾及中傷行為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兩年。’’
无论人们出生在哪个大洲,出生在哪个国家,出生在白人家庭,出生在黑人家庭,出生在黄种人家庭,出生在棕种人家庭还是出生在混血儿家庭,这个事实是我们任何人无法选择也无法改变的,希望我们世界上的所有人都能够正视这点,用无歧视的眼光,用善良,宽容的心相互对待,让世界真正充满爱。
无论人们出生在哪个大洲,出生在哪个国家,出生在白人家庭,出生在黑人家庭,出生在黄种人家庭,出生在棕种人家庭还是出生在混血儿家庭,这个事实是我们任何人无法选择也无法改变的,希望我们世界上的所有人都能够正视这点,用无歧视的眼光,用善良,宽容的心相互对待,让世界真正充满爱。
谢谢刘俍学哥关注我的帖子,也谢谢你能对此发表自己的见解。
学哥在帖中有句话,“美国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大多数学者,都一致承认美国存在着严重的“微妙的种族歧视”,这是一种贯穿到整个社会微观无处不在的文化现象。”对这句话学弟不是很明白,请学哥赐教。一,什麽叫做“微妙的种族歧视”?二,既然是“无处不在的文化现象”,那末美国人民是不是太“虚伪”了,非要选出个有非洲血统的总统来给世人摆样子看?三,既然是“美国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大多数学者”,那麽应该至少指的是一半以上的学者,不知美国社会学界是不是对这个问题做过具体调查,有无详细统计数字?
顺便说一句,学哥的网上头像真好玩!哪里弄到的?躺在地上
撒欢儿的样子特调皮,生动极了!
谢谢学哥的讲解。
原来“微妙的种族歧视”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微妙的感觉。我觉得学哥列举的例子也只是美国社会的一种表面现象,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下结论。
学哥讲“有色人种的个别人,可以进入一定的社会层次,可以取得一定的成就,但作为一个有色种族而言,想在主流社会中占一席之地,那是不可能的,”那么多少人进入主流社会算是这个种族占有了一席之地?这又是一个很模糊的感念。鲍威尔,赖斯,奥巴马都具有非洲种族的血统,他们能成功地进入美国主流社会,能不能算有色种族占有了一席之地?
学哥讲“我所接触过美国社会学,一旦涉及种族问题,这个”微妙的种族歧视“观念就会有人提及。”我认为,有人提及的观念并不意味着多数人认同,要想说明多数人认同,就要有准确的计算方法,否则这个“大多数社会学者”的概念从何而来?另外,这些社会学者由哪些种族的人构成,白人,有色人种,所占的比例是多少?也能说明不少问题。
理解刘俍“微妙”的意思。奥巴马,赖丝等人确实给了美国少数民族孩子以希望。在这个社会,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我很为这个社会的成长和进步骄傲和高兴。
但美国的种族问题仍然可以说无处不在。不说住宅社区黑白分明,不说“好学校”为什么好,单说2008年,每100个美国20-34岁的男性就有一个关在监狱,而同年龄组的非裔美国男性,则每9个里就有一个被关在监狱里。这就不能不从他们成长过程中找问题了。美国高中的毕业率在70%到80%,其中非少数民族的高中毕业率在78-80%左右,而很多大城市的少数族裔集中的学校,毕业率只在50%左右。
只看到了奥巴马和赖丝的光彩夺目,没有看到大城市里街头晃荡找毒品的少数族裔孩子的窘境,是不了解美国社会的,只是看到了表象。当然,能看到奥巴马和赖丝的光彩夺目,也是需要一种积极态度的。在这里生活了23年,我想我能理解这其中的“微妙”。要彻底消除这种微妙的种族歧视,是每个居住在这里的人的责任,无论你是什么肤色。
题目很大,不是几个贴子能说清的。就此打住。不再多嘴。
欢迎玲玲学姐参与讨论。
其实种族问题哪个国家都有,只要是两个以上民族生活在一起的国度,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这个问题。但种族问题不等于种族歧视。
玲玲学姐讲到的犯罪(监狱)问题和高中毕业生问题,在德国也存在,我认为是家庭,环境,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而通常不是因为种族歧视造成的。
“微妙的种族歧视”,所描述的不是学者的主观感觉,而是在描述一种现实存在的社会现象。
衡量一个社会学概念正确与否,不可能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这如同十九世纪早期,美国的社会学领域许多学者甚至不会把种族歧视视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但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现象还是非常严重的。目前大家都在谈论美国的金融危机,那么有人能统计一下当前有多少经济学家认为当前美国的经济现象是金融危机呢?实际上是无法统计的,但不管有多少经济学家认为当前美国的经济现象是或不是金融危机,这种经济现象还是客观存在的。
美国有色人种的犯罪问题等等,当然是多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但其中种族歧视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因为种族歧视在美国社会生活中的历史演进,是造成犯罪社区环境(客观条件)的主要原因。
谢谢刘俍学哥详尽耐心地讲解,这次彻底明白了,原来“大多数学者”的概念是一种像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一样的推论。
学哥是高年级的,怎么会和我们低年级小嘎蹦豆儿一起玩儿呢?所以不认识我们也再正常不过了。哈哈!我是73年入校德语班的,现在在德国,欢迎学哥有机会来德国玩儿。
偶然读到一篇王朔的短文,调侃美国的,很幽默。贴上来供大家解闷儿。
美国是个“理想社会” -
美国是物质很丰富的国家,而且丰富到大家都很糜烂的程度。因为我小时候一直处于物质生活很贫乏的年代,我很希望能够糜烂一下,之后再精神空虚。因为从小就精神空虚说穿了是很没意思的事情。
那时候我记得我们家有一些美国兵用过的杓子,上面写着“美国陆军”和“USA”。我妈妈去抗美援朝打过仗,这东西是她带回来的。
那些杓子质量非常好,都用的是非常好的钢,直到我女儿小的时候我们还曾经用这些杓子喂过好。而且,我母亲也曾经给我讲当年和美国人打仗的事情,讲自己吃美国罐头的感觉,这就给我一个“美国兵吃得特好”的印象。
我去美国半年就回来了。我是因为要在纽约出书,因此得到了美国方面的邀请。别外,当时我手头还握有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邀请,我结果没好意思去大学,我觉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纽约把书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于斯坦福,我就没去。
去了美国之后我就决定在那里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去了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和美国一些乱七八糟的城市,就是为了走走看看,这么做其实也就是为了将来能堵人家的嘴,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别人一说起哪儿哪儿,你说你去过,人家不会跟你多啰嗦了。
在美国,我在纽约和洛杉矶呆的时间比较长,觉得这两个城市很不一样。
洛杉矶这个城市真的让我大吃一惊。在洛杉矶,除了一些特别的色情场所之外,那里一到晚上天黑了之后,什么娱乐也没有,有时候我去一些美国内地城市,到了晚上八点多钟进城就找不到地方吃饭了,因为大家都睡觉了。
而 且美国人非常规矩,社会上非常井井有条,执法也很严,在国内我们都被人骂惯了,觉得人和人之间就应该互相不友好,可是我到美国之后觉得在那里真是好到得老对周围人说“谢谢”了,因为我在美国遇到的很多情况是你去找人办事,人家还对你极为客气。但是我非常不喜欢美国人爱在路上跟陌生人打招呼这一条,因为我英 语不好,他们一跟我打招呼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样一来,让我显得挺无理的。
我作为一个外国人在那里也有安全感,原来我觉得美国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实那种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纽约的地铁让人形容成罪恶之渊,一开始我到那里都不敢坐地铁,老是坐出租车。后来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铁,觉得挺好的, 而且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呆着别人还挺害怕我的,可能他们把我当成越南人了,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我遇到的别外一件事情更能说明问题:有一天,我在曼哈顿世界贸易中心那里独自一人行走,那里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没人了。我看见对面有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我有些心慌,但没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们两人隔着两个 街口他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有用“理想社会”来做出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里的社会相对来讲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时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比如,我在那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报导,说是加州的纳税家庭每年要负担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负担他们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开销,这事要是搁在别处,谁干呀?
美 国确实让人开眼界。过去的我等于是一个井底之蛙,起码对古典的东西方艺术了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整天东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过去一直认为中国古代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明,起码在雕塑和绘画上是这样,但是在美国的博物馆里看了一些中国以前的东西,一下子把我过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觉得那 些东西还不错,和希腊的东西摆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碜。
在中国,我不太能够见到这些东西。偶尔见到一些张大千或者齐白石的画,但我认为那些东西不是很地道。
说 来说去,我在美国也没有做什么事情,我如果是一个画家或者是音乐家,我也许在创作上出现不了障碍。纽约那个地方有十几万诗人、十几万音乐家、十几万作家、 十几万演员,也就是说有几十万艺术家群居在一起,之所以聚集在那里是因为那里对人没有压迫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所有东西都是可能所有东西都是可能被艺术化的。到美国 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精神上的彻底自由,但是我归根结底是一个写中文小说的,是依赖文字吃饭的这样的人呆在美国会有点麻烦。
美国的中文是一个 非常杂的东西,是被台湾国语化了的中文。我倒是在那里曾经想过写一个比较长的东西,反正在那里住着也没人来打扰你,谁未经准许进了你家家门你不是都可以对他开枪吗?但是如果我在那里不看中文的东西,我的中文本身就不活跃,慢慢地,中文水平就会下降;但如果我看中文的东西,那里那些非常杂的台湾中文就会慢慢 地让我的语言背景做出改变,这样,我写出来的东西让中国大陆读者看起来就有隔膜感,起码会认为写的“不是我们这里的事儿”。
我到美国之后因为英语不行,就去和大量的中国人接触,这些人很多都是我过去在国内就认识的,或者在国内有过一面之交的,其中甚至包括了我的一失踪了的中学同学,见了这么多人,我总的感觉是这么多年没见面,这些哥们全到美国来了。
我觉得中国最近几年在人才问题方面有些上吐下泄,好多人都被泄在美国了。美国就好比一个大便盆,什么都接着。
我 认识的一些作家现在也在美国生活,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美国基本上都没有写出更好的东西,我感觉他们的语言和文字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我所认识的作家阿城,他在美国为了保持自己文字的纯洁性,在那里呆了八年也坚持不学英语,他的这个努力还算好,但是也有点过分艰辛了。而有的作家在美国干脆就干起别的 事情了。
在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变得都守法了。我认识几个在国内都是坏人的人到美国生活之后都变得非常老实。我才一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你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会记你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大家都这么专门提醒我,就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 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一个潜在的犯罪份子了,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我想他们其实也想要你知道,在美国犯法之后,你别想“托人帮忙 ”。
但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写作的人,如果那么老实、那么循规蹈矩其实也不行,这是让我很畏惧的地方,在中国,一个人有时候闹得无法无天其实有助于打开思路,这个原因使得我不想过早地变成一个好人,当然,我想我老了以后还是要变成一个好人的,变成一个德高望重的人。
到美国后我开始明白,我这样的人在美国呆着其实非常矛盾。
第一,我太老,四十岁年纪的人已经不可能重新开始新生活了,假如我去美国的时候是十八岁,哪怕是二十多岁,我都可以把自己周围弄干净了,甚至可能会觉得拿中文写作都没意思了。真的,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人,彻底变成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了。但这对我来说已经不太可能了。
第二,我又太年轻,如果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我反而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在那养老了。因为美国的生活品质是有目共睹的,日子可以过得很安全,没有人来打家劫舍,也肯定没有外星人入侵,人老了可以死在自己家的床上,这一点问题一定不大。
当然,我也还有一些自尊心,对于我到美国生活这件事情,我一直这样比喻;你到人家家里来住就他妈够腆着脸的了,然后你再跟人家抢着干活,比如说抢着到餐馆打工之类的,这就不太合适了。(而且我也干不动。)从小,我家里的大人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别吃、别人的东西别拿。
在 美国的时候,我的出版社也曾经把我介绍给《花花公子》这些杂志去写小说,我用中文写,他们翻译,与此同时,我也得到了一些写剧本一类的事情。值得一提的是 对《花花公子》这类的杂志我这次也有一些新认识。我曾经从自己过去写的《玩的就是心跳》中摘了一些片段,想登在《花花公子》上,其实也就为了我的书能在美 国更好地发行,但是稿子后来被对方给退了,理由是“太黄色”。他们可能忌讳里面出现了一点乱伦的关系,这样我才知道《花花公子》这样的美国杂志,其实反映 的是非常严肃的人的需要和欲望,不像美国青年刊物那样有病态的东西。哈哈!刘俍跑到这里来诲人不倦了?难得几位学弟学妹也“学而不厌”,讨论(或者说是不断的“讨教”)到后来倒不像是讨论种族歧视,而像是讨论诡辩术了。实在忍不住也说两句吧:说到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不能不承认的确是有了长足的改进,尤其是近些年来似乎是有了飞跃式的进步,要知道在1955年,女黑人民权运动家帕克斯在巴士拒绝让座予白人,才打响了黑人民权运动的第一炮,到了1957年,美国国会通过《民权运动法案》,赋予黑人投票权,但南部各州仍然反对,1963年,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于华盛顿发表《我有一个梦》的演说,吸引20万人到场,将黑人民权运动推向高潮。进入到1989年:鲍威尔成为首位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黑人,多年后更成为首位黑人国务卿。2005年,康多莉扎·赖斯接替鲍威尔担任国务卿的提名,赖斯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女国务卿;2009年: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奥巴马成为首位美国的黑人总统。黑人中产阶级群体也从无到有地崛起并壮大,他们在生活水准、专业技能和受教育程度等方面与白人中产阶级在表面上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美国各行各界甚至都涌现出很多杰出的代表,在政界,黑人或亚裔同样是名人辈出,从市长、州长、部长和国会议员不再稀奇。但这些能改变美国白人世界的“种族歧视”吗?能真正提升黑人在白人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吗?答案是否定的!黑人在美国社会之所以饱受歧视,绝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经济不平等所引起,经济权才是实质、才是根本原因,公民权只是装饰。只要黑人与“穷人”、“文盲”“犯罪”联系在一起,歧视就不会根本转变,因为资本主义文化崇尚财富,财富就是一切。借用美国第一个黑人亿万富翁;让BET成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家黑人控股的公司;成为美国第一个拥有职业篮球队的黑人---约翰逊的一句话,虽然如今的他已是上流社会的权贵,但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成功并不代表种族歧视在美国消失了。“如果现在换上牛仔裤走进一家珠宝店,老板还是会把我看作一个什么也买不起的黑人,可能还以为我会偷些什么东西。”因此我们才看到迈克。杰克逊不惜任何代价,也要让自己的外在形体上成为一个白人!我们更看到了,因为是黑人,奥巴马一直对种族问题避而不谈。在此次选举中,奥巴马并未将自己定位成“黑人竞选人”,而是“碰巧是生为黑人的竞选人”,其政治主张突出的是不同种族的团结与融合,并非争取黑人权利。奥巴马代表民主党,只所以能当选与肤色无关,它只反映出美国金融寡头和民众对布什政府的厌倦,希望民主党和奥巴马能带来变化,通过适度的改革使美国走出当前困境(金融危机和两场战争),就像当年富兰克林.罗斯福一样。其实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的“驴象之争”并不会改变美国的国家战略政策;白人总统--约翰·麦凯恩或者是黑人总统--奥巴马只是这些政策的执行者而已。即便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也终究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美国白人世界根深蒂固“种族歧视”!
紫菜学哥(应该是学哥吧,一般学姐出拳没那麽块,哈哈!):
王朔的文章我是偶然读到的,一向觉得他写的文章和小说儿挺痞,挺幽默,而且敢说点儿真话。所以就贴上来让大家解解闷儿。对了,看来王朔和刘俍学哥他们那个幼儿园真出高人,估计一定是北京市重点幼儿园吧!
祝贺刘俍的太太又躲过一劫!看来在美国会中文还是有用的,刘俍不如在那里开一个外附,教中文算啦!就像葛优在电影里演的那样,教点儿“吃了吗?”“为人民服务”之类的。据说王朔其实是个好孩子,小的时候很乖的,其实打架、进局子等都是刘俍一伙儿干的事儿,不知为什么王朔非要把这些事儿都认到自己头上?
顺祝各位同学愚人节快乐!
[em01][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 9:25:39编辑过]
欢迎光临 外附校友联谊会 (http://waifu.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